隐私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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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资料收集
1.您的隐私对本公司非常重要,本公司已采取措施,以确保在收集为您提供服务及保护您的帐户所必要的信息以外本公司不会收集其他信息。
2.就个人及授权企业代表而言,在您注册成为网站的用户之时,您可能被要求填写一份注册表,其中要求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及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注册信息”)。
3.本公司在您使用网站时记录并保存您的活动详情。如您通过本公司的网站进行线上买卖交易,本公司也会收集有关该等交易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种类和规格、定价和交付信息以及任何交易纠纷记录(“活动信息”)。
4.注册信息、账户信息及活动信息在其构成可辨识个人的资料的范围内统称为“个人资料”。
5.就企业而言,在您注册成为用户之时,您可能被要求提供关于您企业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企业的名称、电话号码、联系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及您企业的网页地址(“企业资料”)。
6.敬请注意,您提供特定类别的个人资料和企业资料(在进行资料收集时将载明)系强制性要求。如您未提供任何或充分的、标记为必须提供的个人资料和/或企业资料,本公司可能无法完成注册程序或向您提供本公司的商品或服务。
7.本公司也会记录和保存用户在本公司平台上的购买和浏览活动,包括但不限于IP地址、浏览模式和用户行为模式。此外,本公司收集有关本公司网站以及本公司网站访客的统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IP地址、浏览器软件、运行系统、软件和硬件属性、访问页面、会话和独立访客数量(合称为“非个人资料”)。
B. 个人资料的使用
如您向本公司提供了任何个人资料,即视为您已授权本公司为下述目的收集、保存并使用该等个人资料:
1.验证您的身份;
2.验证您可成为本公司网站注册用户的适格性;
3.处理您的用户注册申请,向您提供您在本公司网站的登录ID并管理您的注册;
4.向您提供顾客服务,答复您的咨询、反馈、索赔或纠纷;
5.促进本公司网站上买家与卖家的沟通;
6.为改善本公司网站的内容及设计、改进本公司的商品及服务以及为营销及推广目的而进行研究或统计资料分析;
7.本公司可能使用您的姓名、电话号码、住所地址、电子邮箱地址及传真号码(“营销资料”)来向您提供通知、调查、商品速递、通讯及其他有关本公司在网站上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营销材料;
8.如您通过发布工具及任何讨论论坛主动向本公司网站提交任何将在本公司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则视为您已同意在本公司网站上发布该等信息(“主动信息”);及
9. 为上述任何目的、或法律要求、或就向本公司提起的任何权利主张或潜在主张所需作出的此类披露。
C.个人资料的披露
1.您进一步同意,本公司可向本公司所聘请的、协助本公司向您提供服务(包括资料输入、管理顾客资料库、就促销商品和服务联系您、运输服务、延期支付服务、会员认证和验证服务以及其他顾客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披露并转递(无论在香港或国外)您的个人资料。
2.您同意本公司可以为以上第B.1至B.9条所述目的向EWI内其他公司披露并转递(无论在香港或国外)您的个人资料。
3.在必要时本公司亦可能为上文第B.9条的目的向本公司的专业顾问、法律执行机关、保险公司、政府和监管机构及其他组织披露并转递(无论在香港或国外)您的个人资料。
4.本公司将保存您提供的任何个人资料,并且,本公司的雇员、本公司聘请的任何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以及上文第C.2和C.3条所述的第三方均可为以上第B.1至B.9条所述目的查阅该等个人资料。
5.所有主动信息均可能在网站上公开,并因此可以被任何互联网用户查阅。您向本公司披露的任何主动信息均将成为公开信息,并且您放弃对该等信息的任何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权和著作权)。您在向本公司提交主动信息时应审慎决定是否包含任何个人或专有信息。
6.为完成交易本公司将与和交易有关的银行、法律执行机关、政府及监管机关或供应商共享您的账户信息。尽管本公司已采用最新技术和内部程序防止您的账户信息和其他个人资料被入侵,本公司无法保证该等技术或程序可以杜绝信息被窃取、丢失或滥用的风险。
7.本公司可能向第三方提供统计信息,但本公司在提供该等信息时,未经您允许,本公司不会提供可识别身份的信息。
8.为向您提供本公司本身不提供的商品及服务的优惠,本公司已与其他方及其他网站达成合作。本公司向您提供的访问该等其他方及其网站的路径包括在本公司网站使用前往该等网站的超链接或者 “联名”网站(在该等网站内本公司及其他合作方共享一个统一资源定位器、一个域名或某一互联网域名内的网页)。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被要求提交个人信息以注册或申请由该等第三方或联名合作方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本隐私权政策不适用于该等第三方网站或联名网站。该等其他方的隐私权政策可能有别于本隐私权政策,并且本公司对您向该等第三方提供的信息无控制权。您在回应任何由该等网站宣传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前,应阅读该等第三方网站及联名网站的隐私权政策。
D.查阅/更正个人资料的权利
根据条例,您有权查阅本公司保存的个人信息并要求更正该等信息。
如您对本隐私权政策有任何问题,或您希望查阅或更正您的个人资料,您可以书面要求传真至下述人员及地址:
联系人:法律顾问
传真:+852 31881542
地址:EWI,法务部,香港九龙尖沙咀东么地道62号永安广场8层
根据条例,本公司保留因处理任何资料查阅或更正要求而向您收取合理费用的权利。
E. COOKIES
小型文字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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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未成年人
如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未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已向本公司提供个人信息,其父母或监护人应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本公司,删除该等信息:
联系人: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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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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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变更本隐私权政策
对本隐私权政策的任何变更将以本公司在本公司网站上登载修订后的隐私权政策作为通知。新隐私权政策一经登载在本公司网站上将立即生效。您同意本公司所持的任何有关您的信息(如本政策所载且无论其在新政策生效前或生效后收集)均将适用隐私权政策的最新版本。
I.您的反馈
本公司欢迎您就本公司的隐私权政策以及本公司提供给您的服务提出任何建议,任何意见及反馈在本出具正式书面回函之前,不影响本公司隐私权政策的有效性。